雷波县水利局
关于雷波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回复
雷水函〔2022〕73号
尊敬的马辉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三峡公司尽快兑付土地赔偿款的建议》(第11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溪洛渡水电站实施阶段四川库区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第一批·审定本)》于2018年12月审定,我县按照审定本明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方式,于2019年开展第一批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涉及五官乡、千万贯乡、上田坝乡、斯古溪乡、卡哈洛乡、岩脚乡等滑坡、塌岸共19处,至2020年底已基本完成第一批新增影响区的移民安置及补偿补助资金的兑付等工作。由于当时沙依戈等滑坡影响区还不具备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条件,所以没有纳入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第一批)处理。
二、经调查核实,2014年7月,雷波县实物指标联合调查组根据《关于雷波县巴姑乡建设村建设组滑坡水库影响区界定的函》(溪库岸界定函〔2014〕009号),对巴姑乡沙依戈滑坡影响区范围进行了实物指标调查。由于沙依戈影响区涉及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关于雷波县卡坪4组、作坊洗、建设村水库影响区界定的函》(溪库岸界定函〔2014〕028号)于2015年10月对影响区扩大范围进行了第二次实物指标调查。2015年12月对沙依戈新增影响区859.41亩耕(园)地进行了实物指标行政确认,共涉及巴姑乡3个村7个村民小组。根据2017年成都院编制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实施阶段四川库区新增影响区处理方式和范围界定报告》(审定本),将巴姑乡沙依戈滑坡影响区高程950米至1220米影响区范围耕(园)地(面积:443.6462亩)纳入待观处理;将高程950米以下范围耕(园)地(面积:376.1638亩)纳入补偿处理。2019年3月各方对纳入补偿处理的耕(园)地376.1638亩进行了行政确认。根据2021年7月审定的《溪洛渡水电站实施阶段四川库区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第二批·审定本),进一步明确对沙依戈新增影响区作为分区处理,高程950米以上待观处理,高程950米以下已调查耕(园)地纳入补偿处理。
三、《溪洛渡水电站实施阶段四川库区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第二批·审定本)已于2021年7月通过审定,当前正进入报批程序。我县于2022年3月30日以《雷波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溪洛渡水电站实施阶段四川库区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第二批·审定本)的函》(雷府函〔2022〕51号)报三峡集团公司川云公司,再由三峡公司上报省水利厅审批,待省水利厅批复并将资金拨付到位之后,我县将按规划设计报告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兑付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当前省水利厅仍未批复执行,县水利局已向上级部门作了专题请示,请求尽快对《溪洛渡水电站实施阶段四川库区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第二批·审定本)》予以批复执行。
四、根据《关于雷波县卡坪4组、作坊洗、建设村水库影响区界定的函》(溪库岸界定函〔2014〕028号),我县于2015年10月开展了作坊洗新增影响区实物指标调查,2018年12月经三峡公司、成都院、县政府共同对实物指标进行了行政确认。根据《溪洛渡水电站实施阶段四川库区新增影响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第二批·审定本),已明确对作坊洗新增影响区486亩耕(园)地不采取补偿方式处理。针对作坊洗影响区不采取补偿方式处理的评审意见,我县于2021年7月以《雷波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请求协调解决溪洛渡水电站雷波库区作坊洗新增影响区耕园地采取补偿处理的请示》向州乡村振兴局请示,要求对作坊洗影响区耕园地进行补偿处理。目前该问题已列入溪洛渡问题清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地方政府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政策给予解决。
2022年6月28日
(承办人:葛迎东 联系电话:1898154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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