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办草拟《雷波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6日
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405888717@qq.com
联系人:杨晓虹,联系电话:15008291472
雷波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雷波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举报信箱:Mailto:lbgajb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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