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雷波县委书记、县长、县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嘉明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雷波县规划建设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旨在听取和审议相关规划设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容,确保规划设计更具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会议审议了《雷波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F-14-01 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雷波县新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锦府路路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方案设计》《雷波县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2021-2035年)》《雷波县A-03-01.A-03-02 地块(雷波脐橙及农产品分级分选中心项目)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规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动相关规划高起点编制、高质量完成、高标准执行,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地方发展、引领资源配置、规范政府履职、约束市场行为的重要作用。要坚持科学谋划,切实提升规划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城市地块规划调整和路网建设方案设计必须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连续性。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效率和群众利益,保障公共利益和出行需求,一体推进消防、供水、供电、管网铺装等基础设施规划,避免资源浪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的城市格局,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宜居环境。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要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救援措施,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在规划设计中,要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要求,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增强规划工作的凝聚力、执行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要抓好规划执行,严格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法定性、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强化项目土地、手续办理等要素保障,为招引项目落地营造最优环境,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要序时推进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设施设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规划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推动雷波县规划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县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及有关乡(镇)、企业和项目业主、规划设计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