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雷波县马湖景区管理局相关事宜的批复》(凉编委〔2021〕34号)和《中共雷波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雷波县马湖景区管理局的通知》(雷编委〔2021〕20号),设立雷波县马湖景区管理局(简称县马管局),为县政府直属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范围内马湖旅游景区、箐口苗寨景区等所有景区管理、保护、开发相关工作。
(二)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民族、宗教、文物、林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配合相关部门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审核,负责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的活动进行审核。
(五)负责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依法实施项目立项、招标及建设活动。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所有景区门票的统一设计、保管发放工作。
(八)负责统筹开展景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景区科普、科研、旅游宣传等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建设和保护股)。负责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与邻近单位、乡(镇)、村(社区)等方面的关系。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起草或审校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印章管理、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综合接待、后勤保障(机关运行)、节能降耗、产权登记、综合协调、新闻发布、民族团结、文明景区建设等;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行政财务、人事、目标绩效、政务督办等工作。负责景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负责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贯彻执行;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具体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审批;负责景区内游览线路、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编制景区建设费用使用项目的安排计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负责景区内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的审核工作;负责景区水资源、地质资源、森林资源、生物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上报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年度报告;负责 A级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自然遗产和科普教育基地等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景区科研、科考工作;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负责风景名胜区范围勘界、勘测、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界碑界桩;负责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负责研究拟订景区旅游开发战略,推进景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负责组织面向国内外的景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以及景区旅游民族节庆活动;负责加强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出旅游新产品、新路线;负责审查和制作旅游宣传品;负责建立景区旅游信息网;负责与旅行社等促销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市场促销外联工作;负责景区抖音、微博等新媒体的运行和网络市场营销工作;负责景区智慧旅游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统计与信息分析;负责科普馆日常运行管理和研学活动组织工作;负责景区讲解服务工作;负责景区外部交通标识标牌的设置和管理。
(二)行政执法协调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民族、宗教、文物、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安全等法律法规;负责行政权力运行有关工作;负责景区范围内行政执法和协调工作;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马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据景区规划批复要求,对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适时监管;统筹协调风景名胜区属地公安(包括森林警察)、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广旅、卫健、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相关执法部门以及属地乡(镇),查处景区内环境保护、旅游市场、食品卫生、经营秩序、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负责景区护林防火、防洪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震减灾、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道路运输、游客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景区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旅游接待工作;负责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绿化、景容、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景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游客投诉工作;负责景区旅游秩序管理、服务质量、行业协会相关工作;负责景区票务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马管局机关行政编制 4名。其中:设局长 1名(正科级),副局长 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2名。
雷波县马湖景区管理局电话:0834-8881885
单位地址:雷波县黄琅镇马湖村(原马湖乡人民政府驻扎地)
办公时间:上午 09:00-下午 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马黑尔胚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举报信箱:Mailto:lbgajbxx@163.com
雷波县人民政府主办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雷波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维护与管理 网站标识码 : 5134370001
联系电话:0834-8822512 E-mail:lb_xzf@lsz.gov.gn
川公网安备 51343702000102号 蜀ICP备18005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