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发〔2019〕2号)《中共雷波县委、雷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波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雷委发〔2019〕2号)和《雷波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雷波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雷波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雷机改〔2019〕1号)整合了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牧局职责,以及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县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县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职责成立雷波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雷波县机构改革方案》(雷委发〔2024〕2号)整合雷波县乡村振兴局职责及雷波县商务外事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责加挂雷波县乡村振兴局(简称县乡村振兴局)、雷波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牌子。县农业农村局是雷波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全县种植业、烟草、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三、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经信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农业装备工业、烟草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农业机械化、烟叶种植相关工作。

(二)与县文广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广旅游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三)与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四)将原县商务外事局承担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相关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四、下列内设机构

下设办公室、计划投资财务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养殖业与饲料兽医药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农业科技管理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乡村振兴促进股、巩固脱贫成果监测帮扶股、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农村改革股十三个行政股室。

五、编制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雷波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34-8822252

单位地址:雷波县锦城镇新街114号

办公时间: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周明亮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举报信箱:Mailto:lbgajbxx@163.com

雷波县人民政府主办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雷波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维护与管理 网站标识码 : 5134370001

联系电话:0834-8822512 E-mail:lb_xzf@lsz.gov.gn 川公网安备 51343702000102号 蜀ICP备18005193号

网站地图 郑重申明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