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抓抓岩隧道至马颈子镇人民政府公路的维修整治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雷波县大中型水电站复建项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复建办”)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公路基本情况
抓抓岩隧道至马颈子镇人民政府公路(山抓路和山抓路连接线)确属复建办承建的复建公路之一,于2010年开工,2014年陆续完工,2016年5月30日完成交工验收。
(二)管理现状
1.管养现状。自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已全部撤场,仅对质量缺陷承担责任,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复建办作为临时机构,无专业养护资质及大型机具,仅能在雨季进行基本保通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该路段是马颈子镇、谷堆乡、拉咪乡、西宁镇等乡镇群众出行和高速公路建设、矿山运输的唯一通道,且被沿江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便道使用,远超原设计承载能力,导致近年损毁严重。
2.资金问题。按照《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四川库区移民工作遗留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川扶贫移民阅〔2018〕15号),成都院仅计列两年运行维护费,现公路已超期维护五年,维护费耗尽;复建工程严重超期,管理费赤字,复建办也无力承担该路段的维修整治费用。
3.移交问题。因路面破损严重,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目前仍由复建办代管,县交通运输局未正式接管。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移交工作推进。按照三峡公司验收要求,复建办正积极与县人民政府对接移交事宜,计划2025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9月完成单体项目自验。拟将溪洛渡库区县乡复建公路整体移交县交通运输局,实现“专业部门管专业事”。
(二)临时保通措施。在移交过渡期,复建办将继续加强雨季保通和安全隐患治理,保障群众基本出行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动公路移交工作,确保县交通运输局尽快接管。
(二)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将该路段纳入养护或改造计划,待接管后实施专业维修整治。
(三)协调沿江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合理使用道路,减少对公路的损坏。
四、代表建议落实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我局完全赞同。待县交通运输局接管后,该路段的专业管养和维修整治将得到有效保障,交通环境有望显著改善。
感谢您对雷波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雷波县水利局
2025年5月7日
(承办人:方兴华;联系电话:1390815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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