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国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新型医疗保险催缴工作的建议》(第7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护资源向乡镇倾斜的建议
关于你提出的将有资质的医护资源向匮乏乡镇倾斜,以保障群众的看病治疗需求,使群众更便捷享受医保带来的有会政策,进而提升群众购买医保积极性的建议。经与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县卫生健康局沟通获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的发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等工作,于2024年8月29日印发了《中共雷波县委办公室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波县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八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委办〔2024〕68号)》文件。其中在优质资源配置方面,提出将对县域医疗共同体内县乡两级各成员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根据岗位需要,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通过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等措施,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该文件对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促进资源服务共享、优化编制岗位管理、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完善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促进人才有序下沉、完善医保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基层群众所愁所盼的医疗资源紧张问题定会有所改善。
二、出台鼓励性政策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的建议
2020年脱贫攻坚战胜利以来,为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省州相继出台优惠政策。省医疗保障、民政、财政、卫健、税务、乡村振兴等七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支持凉山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与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进行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过渡期内给与个人缴费标准75%的定额资助;对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与75%、50%、25%的资助,参保2025年起,不再资助。
2024年下半年,我局对2025年及以后医保缴费工作进行了预见性研判,为积极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保障我县广大参保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切身利益,我局多次向上级提出意见建议,呼吁并争取优惠政策。2025年全省两会期间,州医疗保障局提交了《关于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减轻民族地区群众负担的建议》的社情民意信息。该信息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差异化缴费标准,向民族地区倾斜。对类似凉山这样的经济滞后的民族地区,参照西藏现行分档缴费模式,进一步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或设定上限,并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弥补缺口;二是优化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将民族地区缴费标准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确保涨幅低于收入增长水平;三是存续实施好重点人群资助政策。提高中央财政对民族地区的补助比例,并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目前,该信息已被省政协采用并报全国政协。
三、关于参保任务数的问题
近年来,为实现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低于省州下达民生任务目标数的工作目标,州级层面综合各县市近三年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完成情况、法定报表年度参保情况和2021年度常住人口数据等因素,下达各县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各乡镇的目标任务是按照省州下达全县的任务数,结合上年度各乡镇实际参保数以及实际参保群众身份信息进行分解,符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同时,根据“政府主导、乡镇主责、医保主抓、部门配合”工作机制,县医疗保障局为牵头单位,乡镇为责任主体。在集中参保期,我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大力支持、协助各乡镇开展参保缴费工作,在深入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的同时,印制大量宣传资料分送各乡镇,为各乡镇减轻了经济压力,并将上年度参保人员信息发至各乡镇作为参考,方便各乡镇有的放矢,推进工作。各乡镇可将上年度参保人员作为次年参保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因地制宜、耐心细致、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均能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目前,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任务已全面完成,从集中缴费期结束后的统计数据看,全县21个乡镇均圆满完成了参保任务。
承办人:陈昕 联系电话:13508209797
雷波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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